山上派出所院子跑來一隻小豬,把警察種的菜給吃了,所長派人把小豬抓住先關起來,再找豬的主人。
 
找了兩天沒找著,所長怕小豬餓死,主人找來不好交代,就叫人餵牠。
 
半年多過去了,眼看就到年底,豬長大到200多斤還沒人認領,所裡決定殺了分給大家過年!
 
剛殺完正準備分肉,一老頭來到院子,對所長說:「我家的豬犯了錯,你抓也抓了,關也關了,判也判了,而且執行死刑,現在總得讓我來收個全屍了吧?」
 
全所暈倒!
 
正所謂『飯桶在機關,高手在民間!』
 
正好派出所的資深警員回來了,瞭解情況後對老頭說:根據法律規定,認領屍體必須是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,還需要做DNA鑑定。
 
來!給老大哥抽個血,去跟豬做個比對……
 
《老頭直接暈倒!》
 
正所謂『人外有人,山外有山!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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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三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